分 佣 协 议
新闻发布时间:2007-7-27
法律颁布时间:
来源: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作者: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物业标的:        (以下简称“该物业”)
物业委托方: 
物业地址: 
 
通过乙方引荐和努力,双方将合作共同进行该物业的推介和销售工作。经友善磋商,甲、乙双方就该物业成功销售给买方后,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佣金达成如下协议。有关条款如下所列: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 与买方联系,推广该物业;
· 提供相关资料及中立的专业建议,以方便买方对该物业进行投资分析,从而形成对该物业的报价;
· 积极协助甲方与买方沟通,就收购交易的程序、相关文件及交易谈判等方面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专业建议,促进交易谈判。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 甲方为物业卖方的招商融资代理,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相关资料并安排物业考察;
· 负责买方的统一登记和交易谈判;
· 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 佣金及其支付
3.1 佣金:
3.2在物业委托方就该物业正式签属租赁/买卖合同之后,甲方支付乙方的佣金比例为物业委托方支付给甲方的佣金总额的百分之       (%)。
3.3 佣金支付办法: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内,在物业委托方与买家正式签署了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且甲方收到物业委托方支付的佣金/奖金后的七(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收款部分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佣金/奖金。
3.4 营业税:甲、乙双方的佣金/奖金所产生的营业税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有效期限及展期 本协议在双方均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壹(1)年,在各方共同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可延长六(6)个月的有效期。
五、保密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解除壹(1)年内,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通过任何途径从对方获知的商业秘密(已进入公知领域的除外),未经许可或法律强制任何一方(包括其雇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泄露给任何机构或个人。
 
六、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在不改变本协议的情况下,谈判解决本协议中没有具体规定的事宜。如无法通过谈判解决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该纠纷。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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