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勇坚主任应邀到娄底开展物权法讲座
新闻发布时间:2007-7-30
来源:
作者:
物权法是民事领域的基本法,我国新制定的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它必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深刻影响。为更好地应对物权法的实施,2007年6月7-8号,娄底市房管局特邀请我所戴勇坚主任为来自娄底地区的100名开发商开展《物权法与房地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
讲座共分七个专题,对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物权法的基本构架与重点内容、物权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以及房地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与阐述。在最后的现场答疑环节,开发商争先恐后,就自己所关注的问题提问,戴勇坚律师一一为其进行了解答。整场讲座融知识性与互动性为一体,气氛热烈而和谐,受到开发商的高度评价。
上一页1下一页    第1页/共1
发表评论
现有人对此新闻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评论内容
用户名:
DYJ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