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主任会议
新闻发布时间:200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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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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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主任会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和平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湖南省经济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旅游局关于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向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局交办的289件代表建议,已于8月1日前按要求办理完毕,代表比较满意,主任会议对此表示充分肯定。
会议还听取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负债情况的汇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建设用地管理情况的汇报,省水利厅关于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对三个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给予了肯定。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高校的负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风险管理,建立预警机制;要按照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落实好教育事业经费的投入;要区别对待,因校施策,对个别负债较多、财务风险较大的高校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措施,着力化解风险。会议认为,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土地是关键,是瓶颈。省国土部门要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积极改革创新,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和土地资源,认真抓好试验区建设用地保障和落实。要以长株潭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富民强省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用地难题,加快构建土地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更好地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会议指出,搞好洞庭湖治理和保护,意义十分重大。下一阶段,要按照《洞庭湖区治理近期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内容,加大治理力度,抓紧各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洞庭湖区的综合防洪体系,为湖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省人大有关部门要抓紧洞庭湖水利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调研论证,及时进行修订;要加大水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水行政管理的各项措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蔡力峰、肖雅瑜、刘莲玉和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