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 道德 法律
新闻发布时间:2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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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 道德 法律
                      ——读《朗读者》有感
趁着周末,窝在家里看完了本哈德·施林克的这本《朗读者》,午后的阳光分外耀眼,我拉下窗帘,室内略显暗淡,风在屋外呼啸,住在麓山脚下,感受到的风声比城市的中心凄切。
但是,心情依然沉湎。卡夫卡说:“书必须是凿破我们心中冰封的海洋的一把斧子。”《朗读者》就是这样的书。
虽然众多评论家都认为《朗读者》描述的是一个伟大的、需要最细心呵护的爱情故事,电影版《朗读者》亦是如此安排情节的,可我对此持不同意见,爱情固然是本书的一条主要线索,可它更深层次的意义应该是忏悔,令人难以置信的一生忏悔。
战争、服从、罪恶、生存、救赎、秘密和羞愧,还有怯懦和徘徊,人性中的光辉和软弱,作者用一种庄重的笔触将这一切都浓缩在一个短短的故事里,正如北京大学曹文轩教授所说:“当我们不怀有任何探究之心去读《朗读者》时,我们会不时地陷入那种巨大而美丽的悲悯。”
是的,邪恶和善良一样,充斥在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个人的内心,它之存在,如同自然之法则。这无关乎伟大,无关乎道德,甚至无关乎法律。
《朗读者》是二战反思的一部小说,这种反思比早先对“恶法非法”的反思更进一步,也不同于我们习常所言的“自然正义”,那时代的所有人,被裹挟着进入到一种生与死的集中营,但是,无论那些被“屠杀”的犹太人,还是那些“参与”屠杀者们,人性中最软弱的东西,都会清晰的绽放,甚至超越罪与罚、生与死、尊严与肉体。
那世界是一个场,在集中营中,规则在思考着,人们却没有思考,或思考的很奇怪。汉娜,也许无知于道德,甚至无知于正义,但是,她没有无知于法律,毕竟,在战争中她捍卫了国家的法律,及其纳粹组织,宁可让三百人活活地烧死,甘当一个凶残的刽子手,因为,作为看守,职责就该如此。所以,我认为,之于那些既定要死去的关押者们,汉娜,别无选择。
犹记得,美国南北战争有一个受难者名叫亨利·威尔兹,军衔是南军上尉。被迫参与战争,并派去战俘营工作,后来战争结束了,战俘被释放,南方的士兵也渐次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可亨利·威尔兹却被送上了军事法庭,并在那栋著名的白色建筑国会大厦前处以了绞刑。他死前留下一段话:“我担任的职责是艰巨的,也是不愉快的。但是,我感到欣慰的是,没人能够为那些我所不能控制的事而指责我,可是,我却不得不承担众怒,战俘们为自己遭受的苦难而需要发泄报复。”
的确,亨利·威尔兹与汉娜都只是苦难者们发泄和报复的载体而已。
也许我们会问:汉娜为什么不逃避,而选择了加入?这是一个复杂到可以触及人之愚昧性乃至人民主权、社会契约论、政府或国家之产生等原点般的话题。为什么呢?这也是一个对法律道德性最大的质疑,我们到底是否要生活在规则之中,抑或,我们的常识能否超越到作出一种判断:我们是选择服从,还是选择反抗?
毫无疑问,无论你是否是犹太人,你几乎没有过多的选择:要么等待死亡,要么选择妥协。逃避是痛苦的、艰难的。生与死,规则与正义,有时候居于天平的两端,汉娜只是选择了其一。
同时,也是最为深层的,《朗读者》透射了人的最脆弱的本性,这个本性就是:羞愧。人的伟大不是其他,不是服从规则,不是反抗暴力,不是伸张正义,而是怀着一份羞愧之心,或者说,是良心。
汉娜的羞愧在进入到集中营工作的瞬间就开始了。
最初,她没有从法律和道德、正义和邪恶角度思考,她是去找寻一份工作的,是在大背景之下作为一个凡人去寻找一份工作而去的。随后,她发现,作为一个“看守”的职业,她们要做的是屠杀,而且这种屠杀毫无任何妥协和回旋的可能性。汉娜的第一个救赎或者羞愧之举,是对先死和后死者的甄别,她总是挑选那些纤弱和细嫩的人来为她朗读,并且把她们保护起来,不让她们劳动,让她们吃好穿好。我宁愿相信她是想让她们在临死前过得好一点才挑选她们的,并且对她们施以某种自我安慰的“朗读”也是她的恻隐。而之于汉娜自己,朗读也是证明自己存在的一种做法,是灵魂疗伤的一种方法,是通向文明的一把钥匙。
战争结束了,正义出来了。
汉娜,知道也许不知道,她们的惩罚要在不久后到来,抑或自然的就到来了。可她没有选择逃避,而仅是通过让米夏为其朗读来缓解和疗伤。
反省,其实到这里不会停止。正视真相和努力思考问题本身变成了随后的主题。是的,每个人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如果换成是你,你该怎么做?如果你是受难者、审判者、参与者和旁观者,在接下来的审评、清算和反思中,你会怎么做呢?正义在这个时候仿佛光芒耀眼,但是,《朗读者》节制了正义,它更多的是讨论,人们对自己已然行为的态度,以及对是否逃避被谴责的态度。羞愧,或救赎,让汉娜选择了认罪,甚至,她选择了承担,自己根本没有做过的事情。她担当了,一群人的“罪恶”。
到这里,法律的悖谬和对人性的伤害,开始凸显出来。
我们要追问:我们要不要服从法律?我们要不要鉴别法律的对错、好坏?我们能否用现在的法律对过去的行为进行审判?我们能否一以贯之的将正义进行到底?我们的标准在哪里?
电影版的《朗读者》借助法学教授的嘴说出法律的原则是:要证明是谋杀,先要证明意向的存在。……真正的问题不是“这错了吗”,而是“这合法吗”。这里的“法”不是指我们现行的法律,而是指事件发生时期适用的法律。
我们知道,使汉娜获罪的一是幸存者女儿的证词,她的证词似乎证明着汉娜在有意识地让某一种人死,有着主观杀人的愿望。二是那份撒了谎的教堂火灾报告。因为报告的撒谎说明她们锁教堂的行为导致三百人被烧死,从而证明汉娜有杀人的意向。
但问题在于,汉娜因为诚实地指证其他人,而被其他人一起指证为主谋。而她又为了自尊不肯当庭说明自己不识字。于是,尊严和作为道德的诚实,在这里付出了法律上的代价。
我们这代人应该如何对待屠杀犹太人那段可怕的历史?”《朗读者》揭示了一个社会现象:对罪恶的理解和谴责的永不调和的痛苦是一代德国人的命运。小说以一个人的命运诠释了全人类的命运,那就是,所有的人都只能生活在历史里,生活在历史掩映下的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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