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 审批暂停30周岁以下未婚者
新闻发布时间:2007-7-25
来源:搜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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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未婚还是已婚?未婚者30周岁以下暂停办理审批手续。”在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的窗口,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待市民时耐心地说。这是昨日下午4时,在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中心大厅里记者目睹的一幕。从3月15日开始,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中心开始暂停办理30周岁以下未婚者购房手续。但无房或者存在住房困难的已婚人士不受年龄限制。
昨天上午,人流涌动的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中心悄然贴出一份言简意赅的《通知》。
在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中心大厅,记者看到,这份通知在各主要服务窗口都有鲜明的标识。《通知》明确说明,“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经济适用住房标准(含年龄)将有所调整,为保证新老政策平衡衔接,从即日起暂停办理30周岁以下未婚户购房手续,待新政策明确再依规办理”。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提高经济适用房购房门槛将是今后的大势所趋,这样才能真正落实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需求。据他介绍,目前国内,海南、浙江等很多地区经济适用房购买门槛都较长沙高,单身大龄青年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上。
这一公示的通知,对于30周岁以下的未婚者无疑是影响最大的。从昨日现场办理审批手续的市民来看,年轻人不在少数。
记者现场记录的情况是,在30分钟之内,前来咨询、办理手续的30周岁以下未婚者有7位,占所有咨询、办理手续者的20%左右。
“实在没有想到会这么快暂停30周岁以下未婚者申请。”一位姓赵的市民说。在他的手中,一份等待进窗的申请审批表上各种证明一应俱全。这位1977年出生的市民,3月14日刚办好所有的证明文件,本想昨天进窗,不想会突然下发这一告示。
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在昨日的采访中,一位1980年出生的市民在得知暂停30周岁以下未婚者审批时,脱口而出:“我经济适用房都买了,还没办手续。”
长沙经济适用房中心大厅二手房超市内,一位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这个礼拜年轻人前来申请、办理审批单的数量大幅上升。“这几天年轻人来得非常多,比平时至少多了3倍左右。”
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
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为具有长沙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符合市政府划定的购房线标准的家庭中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以及市政道路工程、棚改项目等拆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