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在轨道交通立法研究业绩
2011年,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黄劲律师关于“‘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长株潭轨道交通法律问题研究”的研究列入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近年来,我所在轨道交通法律问题方面取得了以下业绩:
2008年,我所戴勇坚律师与周志芳博士共同创作的《长株潭城市群背景下的轨道交通立法初探》,获“长株潭建设‘两型’社会政策研究汇报会”优秀成果二等奖;
2010年,我所戴勇坚律师与周志芳博士共同创作的《城市轨道交通立法研究及启示》一文发表在核心期刊《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0年第五期。
2010年,我所戴勇坚律师与周志芳博士提出的《湖南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条例》被例入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列入立法听证范围。
我所将再接再厉,为长株潭轨道交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