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律师:法律服务的未来领袖----我的网络营销之路
新闻发布时间:2007-7-30
来源:
作者:戴勇坚
 一、网络对法律服务的重大影响和作用,使我萌发了创建网络法律服务的思考
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拥有信息就能抢占先机,赢得优势。继广播、报纸、杂志、电视之后的第五媒体——因特网以自身独特的优势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形成了巨大的网络空间。律师专业法律服务是随着社会变化发展而随之变化发展的,互联网所能容纳的海量信息和广阔的空间,正是目前法律服务所迫切需要的。与传统的“手工式” 律师办案相比,现代的“无纸化”律师办案有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带上几台小型手提电脑,一台兼有打印、传真和配有复印设备多功能机器,再带一套小型局域网设备和纸张,就可随时随地的办公;无须为调查取证、走访当事人、传递各类文件信函而四处奔走;办案“数字化”、“无纸化” “便捷化”节约了司法资源,节省了当事人支出的办案开销。网络可以使办公便捷化,法律服务立体化、虚拟化,可以使律师协作多元化,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我清楚的意识到建设法律服务网站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进入信息社会之捷径,是律师事务所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之新举措,是律师事务所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之新产品,是律师事务所超越现代法律服务业竞争,开创法律服务市场之“蓝海战略”。
网络的这一系列独特优势促使我不断地思考律师法律服务如何搭乘网络快车以提供更优质有效的服务。
    二、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的建设
深思熟虑过后,我毅然决定创建一个专业法律服务网,在实践中来修正提升网络法律服务。2003年我率先创办了湖南建筑房地产网,以所以选择了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是基于近几年长沙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以及自己建筑房地产专业的专业背景知识。
域名的选择是网站建设的一项重要因素,好的域名可以突出法律服务的特色,显现法律服务的领域。初办网站之时,主要业务和客户集中于湖南,加之我还不能完全准确地估计建筑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网所能带来的效益和影响,因此创建法律服务网站时,我定位于立足湖南,为广大建筑房地产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故域名定位于湖南建筑房地产网。随着网站内容的不断丰富,影响力的扩大,在做深做透湖南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市场的同时,我们将战略的眼光提升,开始放眼全国几经改版后,以“中国建筑房地产网”的全新面貌隆重登场。将我们的业务慢慢的向全国乃至全球拓展。
确定了域名,租用了虚拟空间,网站是立起来了。但内容还是空洞匮乏的。而网站内容却是网站的灵魂,其内容的建设应当取决于网站的定位,访客的市场细分。因此,我们在决定网站的内容安排时就需维持一种平衡:让陌生访客获得帮助或获取基本的信息,让固定访客获得深度资讯和进行深度交流、探讨法律问题。在具体的内容安排上根据我们团队中各个律师的业务擅长领域灵活设置。为使内容丰富又具特色,我们集合了集体的智慧,共同充实。并在网站内容建设上极力避免下列事项:(1)克隆他人网站,投机取巧;(2)过于严谨死板,缺乏活力;(3)追求全面细致,臃肿庞杂;(4)简单罗列法条,没有深度;(5)片面强调个性,远离主题;(6)疏于更新管理,一成不变。
网站的经常维护与更新信息是其生存发展的原动力。湖南建筑房地产网建立后,我聘请了专业的网络维护人员进行技术维护,并且还有一帮团队成员负责网站内容、式样、布局等的增减或调整,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重大影响的案件、重要新闻或学术论文等内容通过FTP上传到网站中去,为访客提供最新鲜的资讯、增加网站的吸引力和回头率。
三、中国建筑房地产网的营销推广
创建网站只是网络法律服务的第一步,网站建设的内容再丰富、再具特色,若无人知晓也仅仅就是空中楼阁,水中倒影。法律服务网站建立后,希望能被众多的人访问,尤其是被自己的潜在客户或急需法律服务的客户浏览,让客户详细了解您,取得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的信任,从而获得案源。为此,我苦苦思索着网站的推广,采取了多种方式双管齐下,共同打造推介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产品:
(一)搜索引擎推广
   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注册中国建筑房地产网,并填写生动简要的网站说明,正确地选择分类和选择关键词以便网站的排名靠前及便于他人检索。在百度我们注册了1个域名和14 个搜索关键字。如:房产律师、建筑房地产法律、房地产法律服务等。
(二)交换链接推广
与具有一定互补优势的网站之间开展合作,整合资源推广即分别在自己的网站上设置对方网站的LOGO或网站名称前设置对方网站超级链接,使得用户可以从合作网站发现自己的网站,达到互相推广的作用。中国建筑房地产网与中国律师网、德衡商法网、房地产律师网、当事人网、房地产综合信息网等建立了链接。
(三)电子邮件推广
以电子邮件为主要的网站推广手段,常用的方法包括电子刊物、会员通讯、专业服务商的电子邮件广告等。基于用户许可的E-mail营销与滥发、垃圾邮件(spam)具有明显的优势,可减少广告对用户的滋扰、增加潜在客户定位的准确度,增加客户的关系、提高品牌忠诚度。
(四)信息发布推广
将相关的网站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及最新论文等信息发布在其他潜在用户可能访问的网站上,利用用户在这些网站获得信息的机会实现网站推广的目的,适用于这些信息发布的的网站包括在线黄页、分类广告、论坛、博客网站、供求信息平台、行业网站等。如:我们在好房子网站上开辟了专栏、与《三湘都市报》联合创办了戴律师信箱,从这些平台上可以获知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的信息。
(五)快捷网址推广
合理利用网络实名,通用网址及其他类似的关键词网站快捷访问方式来实现网站推广的方法。对于习惯于使用中文的用户来说,提供了极在的方便,用户只需输入比英文网址要更加容易记忆的快捷网址就可以上网,用自己的母语为网站“更换”一个更好记忆、更容易体现品牌形象的网址。
(六)其他方式
随时随地推广自己的网站,将网站纳入律师事务所整体形象建设中。如在信封、名片宣传橱窗上突出载明律师事务所网址;在行业门户网站的BBS上发表有见地的文章,并在文章结尾处签署您的网址;在您上网时,留下足迹的地方,签署您的网址。
网站推广是个系统工程,而不仅仅是各种网站推广方法的简单应用 ,网站推广综合解决方案是在网站推广总体策略指导下,对于不同的网站应根据其特点选用相应的方法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用各种网站推广方法的有效组合,以及更高级的网站营销推广手段。
四、中国建筑房地产网络法律服务的拓展
如何利用网站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如何解决地理空间上的障碍问题。这些问题法律或律师业务规程并无规定。我们在坦然直面网络技术带给我们的挑战时,走出了一条网络化经营之路,顺应时代潮流,在保证效率和遵守执业规范的前提下自主创新,开拓网络法律服务。
(一)解答网上法律咨询
网上法律咨询是大多律师事务所网站或法律网站必备的栏目。这种形式最大优势在于其“互动”的功能。以交流的手段、快捷及时给网民或客户提供需要的法律信息,网上解答法律咨询应当坚持态度认真、效率高速、准确权威、掌握适度的原则。
(二)受理委托业务
无需讳言 ,我们都期待自己的网站能够创造经济效益,毕竟为了网站我们在时间、精力、金钱等方面都付出了许许多多。网友通E-mail、留言板、论坛或其他方式的咨询,以及与我们服务的律师,进行充分的咨询,加深了彼此的认识和了解,有相当一部分网友直接表达了建立委托关系的意愿,因网络具有空间上的无限性、虚拟性,所以要求我们的服务律师必须冷静对待网友发出的委托要求,仔细甄别,理智受案。
我们在受理网络法律服务时应当坚持诉讼成本控制原则、谨慎接受个人委托的原则、严守执业纪律的原则、化解纠纷、灵活处理的原则。网络法律服务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成立主要依靠电子和函件,除了必须对委托的法律事项本身要有准确把握外,还需请注意程序的合法性,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委托人身份真实,代理合同合法有效,在网络环境下加强律师自我保护意识尤其重要。
(三)利用网络优势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目前我国法院系统尚未开展诉讼案件网络立案,网上开庭的工作,诉讼案件的处理还得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因此,所谓网络法律服务在现阶段也仅是指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在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特别是潜在客户)之间接建个互动式的交流平台,真正具体办理法律事务与网络的关系不大,但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和高速发展以及特别是政府电子政务的广泛使用,完全可依仗网络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现今利用网络可办理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
1、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2、开展资信调查法律服务。
通过红盾信息网站或资信调查网站,进行市场信息查询、著名商标的信息查询、企业工商档案调查,可以快捷的为委托人出具详细、准确的资信调查报告,及时完成资信调查工作。
3、开展法律策划服务
为目标公司的收购、重组、兼并等商事活动提供决策法律意见,防范其法律风险。
4、草拟、审查、修改各种法律合同,通过E-mail、QQ和视频会议交付其工作成果。
5、开展授权声明、知识产权的查询及申请等法律服务。
(四)健全自动化办公管理体系,集合案例管理、案件收费、人事管理、法律查询、文书文件库等软件系统,实现律师管理的现代化,以适用网络法律服务办公方便、快捷高效的内在要求。
(五)有意识地招聘、储备、培训一批具有计算机、互联网、电子、电信、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并精通相关法律规定的律师,以便为开展网上法律服务和网络法律服务提供条件。
(六)通过网络加强与全国各地律师的联系,并建立固定的网上法律业务协作团队;通过网络建立宣传窗口,树立品牌,并在各地设立网络分支机构或招募合作伙伴加盟,发展中国律师的“连锁”和“特许加盟”的事业。
五、中国建筑房地产网成效卓著
湖南建筑房地产网几经改版后,2006年初以“中国建筑房地产网”(www.dyjlawyer.com)崭新形象出现了。改版后的中国建筑房地产网细化了法律服务内容,涵括土地开发、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地产金融税收、房地产企业并购、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中介等栏目;突出了本土特色,为方便外地投资商来湘投资,特开设了聚焦湖南专栏;联手《三湘都市报》适时登载戴律师信箱;传递法律信息,刊登最新法律快讯;提供在线答疑,为广大客户和法律需求者提供更快、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中国建筑房地产网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丰富的内容赢得了广大网民的亲睐,自创办以来,点击率直线上升,据统计,截至2006年5月8日止,点击率达到191422万人次。我们通过网上预约等方式开展了多次讲学,切实的为广大建筑商、开发商传递法律知识、讲解难点、热点、疑点问题,并由此接受委托成为其纠纷案件的代理人或是法律顾问;许多大型的建筑房地产企业通过网络了解了我们,进而结成了合作伙伴,成为我们的常年顾问单位,如:中国建筑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湖南湘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可以说,中国建筑房地产网实现了“法律咨询、全球联网、律师办案”式的律师网络化经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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