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康寿
新闻发布时间:2008-5-26
来源:本所
作者:
律师,男,1945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86年从事法律工作,1993年初加盟以房地产专业为主的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建纬所的发起合伙人之一,现任建纬所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和金融房产部副主任,系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 十余年来,先后承办过上千余件民事、经济、涉外、行政、刑事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其中涉及房地产相关案件占80%以上。曾担任过80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大中型企业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主的常年法律顾问。经常受聘讲解、研讨房地产开发由始至终四个阶段(土地转让、施工营造、商品房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的法律实务。编著过诸多篇专业论文、案例分析和立法建议书,并在《上海律师》、《中国建筑法实务论坛》、《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和有关书刊上发表和获奖。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成功地参加承办协和花园、虹景花苑、宁波中央花园、虹桥高尔夫俱乐部、古北中央花园、长宁区新泾乡地块及东方艺术中心等大型项目的法律服务。其中受聘为投资达7.8亿元的大型文化娱乐场馆的东方艺术中心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从招标投标至工程建设、验收的整个建设过程,为此组建了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小组以确保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另外,代理上海市某区总工会和上海市总工会某区工人俱乐部,成功地办理了一起争议标的为9000万元的综合楼联建纠纷案,使沉睡了八年之久的烂尾工程项目得以重新启动开工。 魏康寿律师历来以其严谨地执业态度和认真的工作作风,本着一丝不苟地敬业精神,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客户的赞赏和同行们的肯定。
上一页1下一页    第1页/共1
发表评论
现有人对此新闻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评论内容
用户名:
DYJ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