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株洲之后,戴勇坚律师再次赴吉首解读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
新闻发布时间:200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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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株洲之后,戴勇坚律师再次赴吉首解读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
 
20095月最高院出台《物权法》两个司法解释后,为了更好地理解司法解释,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我省上下掀起了物权法司法解释的解读热潮。作为省内建筑房地产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纬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戴勇坚律师,近日也忙得不可开交,先是受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的邀请,在湖南省委九所宾馆开展了对长沙地区的建筑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人员的讲授;紧接着又赴株洲房管局,与全局上下行政机关人员进行学习交流;之后,又在全省2009届实习律师的期待下,进行建筑房地产专业领域的点睛之术;今天,戴勇坚律师携手本所的专家顾问彭熙海教授来到吉首,受该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的邀请,为该市的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送来普法春风。
戴主任主讲了题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主要围绕物权法解释的八大核心内容,着眼于当前房地产业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热点问题和争议焦点,进行展开论述,之后,又根据授课对象的不同,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分别讲述了相关的应对措施与建设性意见,对此,收到了良好的互动效果。
而彭熙海教授则根据吉首当地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务与理论,主讲了“物权法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从《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入手,深刻阐述了《物权法》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的利好及限制。
两位老师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讲学时旁征博引、深入浅出,语言生动、讲解精辟,获得了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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