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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案例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合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襄阳南路431号 法定代表人:夏钧,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树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5年11月, 北京房开置业公司经批准,对北京市宣武区大川淀、平原里等地区进行拆迁。先后和12名住户签定《拆迁补助协议书》,约定为12名住户安置半地下层一居室住房各一套,接着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2000年3月,某房地产公司与刘某签订认购书约定:刘某认购某大厦一复式楼室,双方同意在未签订正式预售契约之前,此认购书为有效合约;房地产公司送刘某天台花园面积约93.9平方米。同年4月,房地产公司与刘某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但双方未约定认购书中所列的优惠条
工程款纠纷案      2007-7-20
某电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于2003年9月6日订立了联合开发某地块的联建合同。双方约定:房产公司提供20亩土地,约计投资人民币480万元左右;
楼市说法      2007-7-20
上诉人(原审被告):长沙市某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A”公司)
案情介绍: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1996年8月25日签订了《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该公司购买某路段两套房屋,两套房屋建筑面积共为145.63平方米,
2002年8月15日,某房地产公司与加工厂签订了《房产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加工厂将一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单元住宅楼转让给房地产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
案外人A公司租赁使用一事业单位所有的位于铜仁路的一处房屋。1998年12月6日,A公司在征得产权人同意后将房屋转租给某实业发展公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