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匿名用户    发表时间:2010-9-25
劳务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个人承包,或者包工头挂靠与劳务公司签订了挂靠协议, 约定承包人承担安全责任。 后出现工伤,劳务公司给予了伤者赔偿。 请问,劳务公司与承包者包工头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吗? 如果无效,劳务公司赔了工伤后,可不可以依据与包工头签订的合同,让包工头承担安全责任,向包工头追偿? 如果可以,请问有相关法律依据吗? 谢谢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就有关问题做以下答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不能从事分包活动,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您分包的是劳务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合同无效。可否追偿应当看是否对方有过错。您提供的情况不太清除,可先致电0731-82223063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来我所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咨询人:天涯    发表时间:2010-9-19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去年7月在房产开发商那里交了5万元定金,房产开发商口头承诺今年开盘后房价定为1480元/平米。今年开盘时开发商却将房价提到了1900元/平米,像我这种情况我们这里还很多,当时交钱没有签合同,开发商只给了一个收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劳烦您解答,非常感谢!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就有关问题做以下答复: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口头承诺的真实性。开发商只提供了收据吗,你们可有签定金合同?房价一般在定金合同中体现。若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31-82223063或直接来我所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咨询人:匿名用户    发表时间:2010-9-14
您好,我在96年的时候与他人签订过一份房屋转让协议,合同未约定付款及办理转让手续的时间,直到今天对方都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付给我购房款,但由于房价上涨,对方现在提出要按原合同价格购买我的房子,要我履约,请问我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就有关问题做以下答复: 因您的合同签订于96年,参照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调整变更房价。如果协商不成,您之前可有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对方若在您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您可以解除合同。 若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31-82223063或直接来我所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咨询人:匿名用户    发表时间:2010-9-4
您好:2000年爷爷申请了一块地,申请时所有材料上都是爷爷的名字,在没有办理爷爷土地证时,爷爷给土地局写了一份报告,将这块地赠与孙子,当年办理了孙子的土地证,现在这块地拆迁开发了,爷爷反悔了,去土地局查档案找漏洞,说当时土地局应该先办理爷爷的土地证,后过户给孙子才对,现在爷爷要起诉土地局,要求土地局变更土地证,这块土地2008年7月已经拆迁建成商品房,土地证在2008年7月已经注销,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还可以撤销变更为爷爷的土地证吗, (孙子在2008年7月和开发商签订房屋置换合同时,只写了房产置换,房子和房产证是孙子的,没有写土地,如果撤销土地证,孙子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置换合同会无效吗?)谢谢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就有关问题做以下答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土地证的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况且土地证已被注销,不可能被撤销。房产置换合同不会因此无效。 若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31-82223063或直接来我所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咨询人:匿名用户    发表时间:2010-8-30
我的爱人是哈飞的职工,今年55周岁.想办特殊工种退休.他的档案里清楚记栽着84年到97年是除灰工,有害身体的特殊工种,是8年.但他的单位在2006年不景气,就分流一部分人买段回家了,他的档案就给落到建通分局社区了,他那里说没有办过除灰工的工种,就不给往上报,我爱人退休也办不下来,我们该怎么办,请求指点.多谢了,
因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求比较严格,如果你爱人的工种不符合你所在地区对特殊工种的定义,那就没有办法办理,只能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办理退休。
咨询人:Apple    发表时间:2010-8-24
划拨土地原使用者把土地转让后,拿着假手续到土地局更换了土地使用者名称(仍为划拨用地),现检察院以渎职罪准备对土地局经办人员提起公诉,请问,检察院办案是不是以对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来作为依据,那么对该宗地的评估报告中所要评估的国家损失数额应该是以下哪一种:1、土地市场价值2、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应该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数额。 另:渎职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60万的数额应该属于1-3年?还是3-7年?有具体的金额限制吗?
1、检察院是公诉机关,他负责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判决应该由法院依法作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危害结果是法院判决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此外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也是影响判决的重要因素。2、你的第二个问题似乎没有表达清楚意思,你可以打电话过来咨询0731-82241828。3、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是一类犯罪,而不是具体罪名。
咨询人:匿名用户    发表时间:2010-8-17
我是一名购房者。2009年4月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房合同,《当时建筑地面上方有高压线经过问起情况地产公司承诺已于该部门协调好一定会如期交付 》并支付了八万多的首付款,但预定2010年10月31日房子交付使用的 到现在房子还没有建 而且高压线依然存在 请问就此种情况我们部分业主该怎么办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明显将要违约,为了保证业主的权利实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
咨询人:匿名用户    发表时间:2010-8-15
您们好,我在去年底买了一套三室的商品房,验房时看到室内墙面上有些大小不一的鼓包而且有些已经爆开,开发商说沙子里有一点不干净挖掉就没事了。由于缺少这方面的知识没多考虑就用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把个个屋子细细的找寻了一遍,今年6月底搬的家。谁知入住一个多月时墙面又开始陆续出现鼓包、爆点越来越多,挑开里面是黑色的石子还有很多像锈片,在没有起鼓的墙上凿个小坑里面也都是小黑渣。请您给解释一下还有以后还出吗?遍布卧室和客厅的每面墙怎样处理呢?现在还在保修期可开发商和建筑商互相推托,请问律师,我应当向谁、以哪些名义索赔?金额大概应是多少?还提出连带赔偿责任吗?大概多少呢?非常谢谢您的帮助!我急等您的答复
你好,如果像你所说在保修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你可以根据购房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向有关责任人主张权利。至于为什么会出现鼓泡,以后还会不会出现,以及赔偿金额的多少等问题,应该由专业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得出结论。
咨询人:匿名用户    发表时间:2010-8-11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我们这边三月份买了一个新房。谁知8月份临近交房,现在要求房产税交3000元,煤气管道安装费要收我们2500元、安装太阳能收我们1500元、物业费必须交两年1080元,装修押金1000元,工本费500元,装修垃圾400元。交其了我们才能拿到钥匙。并且将地下库进行买卖,同时擅自改造原本的免费停车位为绿化带尊敬的领导,请您能否在百忙之中告诉我,这其中哪些费用是合法合理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谢谢您。
你好,因为我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所以无法就你所说的收费多少作出是否合理的判断。一般像房产税,煤气管道安装费应该是各个城市有统一的标准,其他的像安装太阳能,物业费,装修押金等应该是你与开放商买房协商的范围,如果合同里有约定按合同履行,没有约定则另行协商。
咨询人:匿名用户    发表时间:2010-8-3
我住的房子是07.12.31 办的入住,今年春节前发现暖气漏水,但管子埋在楼板里,维修工程太大。找开发商他说过了保修期不管。这是不是有些没道理?这是他的管子质量问题。而且我只用了一个半供暖期。请问如何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中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因此开放商说过了保修期是没有道理的。你可以先与开放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0731—8222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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